質疑濫用公屋獲放生 網民轟房署失職扮盲
指「何氏夫婦」屢違例 不解仍未被收回單位
房屋局計劃將濫用公屋罪行化,而早前因父女金錢紛爭及「黃昏戀」成為熱話的「何伯」及「新何太」,一直被網民追擊疑涉濫用公屋。有網民昨在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網頁留言,直斥何伯及何太在社交平台大言不慚,聲稱內地有多單位,但無人可收回其公屋單位,網民炮轟「仲要霸住公屋,房署係咪盲㗎」!批評當局為何遲遲未見收回單位。
何伯及何太去年成為城中熱話,後來更索性開直播做網紅,但一直被網民窮追猛打狙擊,多次被網民舉報濫用公屋。實際上,時任的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曾被問及兩人居住公屋的資格時,亦指根據房署的資料,「何伯」並非公屋住戶,不能住在公屋。
留言點名房屋局長解畫
何永賢日前在社交平台貼文及上載到過錦上路過渡性房屋「恒莆新苑」出席冬日嘉年華與盆菜宴的照片,有網民留言:「何局長,近期之所謂網紅屯門菁田邨何氏夫婦多次於菁田邨屈蛇,本人有一疑問,為何何氏夫婦一次又一次違反公屋條例仍然大言不慚,在其社交平台聲稱冇人可收回其菁田邨單位,甚至侮辱屋邨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請問局長可以解答嗎?」
該網民續稱:「大陸有3個單位(睇片時見),仲要霸住公屋,房署係咪盲㗎!何氏夫婦之前曾被警告及驅逐離開該處,現在又違反居留應夠分數收屋,房署更加要速戰速決,以平息民憤!房署應立即出收屋令!長期返大陸住都唔收佢間屋,造成一個壞榜樣,房署快啲做嘢啦!」另一網民亦留言:「收咗河馬屋未?」
羅淑佩曾點名談到何伯及何太居住公屋的資格問題,指根據房署的資料,「何伯」並非公屋住戶,不能住在公屋。若有舉報指公屋居民擁有內地物業,房署亦會進行調查,並強調政府並非想公開二人私隱,而是當事人高調在網上、電視公開資料,「高調的個案,若我(們)不去調查,社會也覺得不妥」。
政府擬修訂《房屋條例》,建議將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訂為罪行,包括以金錢利益分租公屋單位或授予許可讓他人居住於公屋單位;或租戶家庭不居於有關單位並將其用於商業用途。嚴重濫用公屋的罰款為50萬元及監禁一年,適用範圍包括任何人,即協助出租的地產經紀、持證人及分租人等。
房委會:已按機制調查
香港房屋委員會回覆本報指,已按既定機制作出嚴肅跟進及調查。房委會一向十分重視保障個人資料及私隱,因此不會透露個案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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