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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文藝 盛事基金修訂審批 設KPI須帶動經濟

當局擬全面檢討資助藝團制度。 當局擬全面檢討資助藝團制度。
當局擬全面檢討資助藝團制度。
上限$1500萬 每年最多10資助名單
政府昨公布改善文化藝術盛事基金運作及申請安排,包括引入商業贊助、每年最多資助10個項目等。新機制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擬於7月1日或以後舉行的活動。另外,政府日前公布《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提出擬全面檢討資助藝團制度。當局期望檢視資助制度如何更好配合發展藍圖,但強調不代表一定要有好大轉變。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指在新機制下,文藝盛事基金提供兩種資助形式,分別是配對資助及直接資助,其中配對資助配按照1:1的比例提供,旨在鼓勵申請者引入商業贊助。對於新辦活動或單次活動,可同時選擇配對資助和直接資助或只選擇其中一種資助形式,配對資助上限為500萬元,直接資助上限為1,000萬元,合共撥款上限為1,500萬元。至於具經驗的活動、即曾在香港舉辦超過3年的活動,則只能申請配對資助,撥款上限1,500萬元。
活動意義佔準則最大比重
評審準則方面,當局詳列各個準則的比重,在活動意義的最大比重,分別是「在國際間的吸引力」及有「特點」,兩項各佔15%;帶來「經濟影響」則佔10%。至於在活動執行的評審比重,則以「申請者的能力」佔最多達20%,當局關注申請者是否具備成功舉辦大型活動的能力。另外,新機制亦設關鍵績效指標(KPI)要求,包括規定活動出席人數至少一萬人,當中至少20%需為訪客;亦要在社交媒體有一定影響力,例如每項活動的觸及人數至少3萬人。
文藝盛事基金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即每年分3輪接受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每年的4月、6月和12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每輪選取不多於4個項目,目標是每年最多支持10個項目。新機制明年1月1日生效,明年7月1日或以後舉行的活動適用。文體旅局在去年4月成立文藝盛事基金,截至今年10月,共批出17個項目,撥款逾1.98億元。
此外,政府新近公布的《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提出擬全面檢討資助藝團制度,以及建立主要表演藝團的「進出機制」。當局指政府面對財政挑戰,期望轉變資助藝團模式協助業界有更好發展,更好配合發展藍圖,但不代表一定要有好大轉變。政府現在會固定資助九大藝團,中小藝團由藝發局以不同計劃資助,可以研究容許有恒常節目、經營多年的中小藝團,轉以另一種機制受資助。
而部分受歡迎、有能力的相關藝團,可以研究減少政府資助,相信他們可以在其他地方尋求資源。政府財政會幫助暫時未有能力但將來可做得更好的藝團。資助必需評核藝團的藝術水平,亦會考慮對觀眾的吸引力,相信兩者沒有衝突;認為當社會的藝術水平提高,觀眾欣賞能力亦會提升,利好整體社會文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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