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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變性 准改身份證性別 92申請32獲批

有議員形容性別問題「由平時去廁所到排公屋都有關」。 有議員形容性別問題「由平時去廁所到排公屋都有關」。
有議員形容性別問題「由平時去廁所到排公屋都有關」。
【本報訊】港府原本要求跨性別人士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但終審法院去年2月裁定違憲。政府昨日宣布放寬有關安排,若已完成指定手術改變性徵,例如切除乳房、陰莖及睾丸等,並符合各項準則及要求,則可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但不代表在法律上的性別。入境處表示,自2023年2月7日(即終審法院頒下判決後首日)至前日(2日),該處共接獲92宗更改身份證性別的申請,包括47宗申請為男性轉女性、45宗申請為女性轉男性,32宗申請獲批准,另外60宗仍在處理中。有議員及律師均指性別問題牽涉多項政策,上述安排可能會引起市民疑惑。
兩名跨性別人士因未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不獲准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欄,向法院提司法覆核,去年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當局昨日表示,因應裁決修訂政策,除了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人士外,若女性重置為男性者已切除乳房、男性重置為女性者已切除陰莖及睾丸,並能提交相關醫學證明文件,則當局會按個案情況,個別考慮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申請。另外,若相關人士能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令當局信納其患有或曾患性別不安、餘生將繼續以另一性別生活、已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及接受異性賀爾蒙治療至少兩年,以及將會繼續接受賀爾蒙治療,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血液測試報告,當局亦會考慮其申請。根據入境處網頁「申請更改香港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指引」,若未能符合上述手術及賀爾蒙治療的要求,則須提出合理的醫學理由,並提交證明文件解釋原因。
當局:不代表法律性別
當局表示,將根據新政策處理之前已接獲而未審批的申請,並主動聯絡申請人作出跟進。當局強調,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該人在法律上的性別,有關修訂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政策、法律或法律程序關乎性別的處理方法。
議員葛珮帆形容,性別問題非常貼身,「由平時去廁所到排公屋都有關」,促請當局盡快就政策作進一步解釋。大律師陸偉雄亦指,性別議題複雜,相信當局會就各項政策的相關規定進行檢討及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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