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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戴罩4罪成 葉子祈罰8萬

被還押近個半月的葉子祈,昨日獲判緩刑。(李志湧攝) 被還押近個半月的葉子祈,昨日獲判緩刑。(李志湧攝)
被還押近個半月的葉子祈,昨日獲判緩刑。(李志湧攝)
【本報訊】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去年在巴士不戴口罩,並因此與乘客爭執。今年2月他被裁定違反防疫規例、誤導警務人員、滋擾公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4罪罪成,原定在3月初判刑,但之後先後因疫情下懲教署不押被告出庭、他本人感染新冠、及裁判官抱恙等原因多次押後,至昨天才被解回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杜浩成表示葉因上述延誤被還押44天,為此心感沮喪,故特別改判他緩刑。裁判官最終判葉監禁8個月但緩刑兩年半,另須就4罪合共罰款8萬元。
判刑延誤 還押多時
現報稱無業的27歲被告葉子祈,被控於去年5月7日在將軍澳隧道巴士轉乘站提供虛假資料,即他有合理理由在公共巴士內不戴口罩,意圖誤導警員葉智泓;及於同日在將軍澳隧道一輛巴士上不履行戴口罩責任,對公眾造成滋擾;以及在無合理辯解下故意妨礙、阻撓或分散司機的注意力。傳票罪則指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時沒有佩戴口罩。控方透露,被告去年曾因無戴口罩被票控,被罰款2,000元。被告今次則自撰求情信,承認行為愚昧無知,承諾不會重犯。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巴士上不戴口罩,致警員要到場調查。及後他向警員訛稱有合理辯解,行為干擾警方執法,影響司法公正。裁判官指防疫條例生死攸關,牽涉十分重大的公眾利益。但鑑於判刑有所延誤,被告遭還押44天,故決定判處緩刑。案件編號:KTCC 1368、KTS 946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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