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濟南速遞員無視新規 擅自派送智能櫃

年輕人傾向把快遞送到代收站。 年輕人傾向把快遞送到代收站。
年輕人傾向把快遞送到代收站。
指電話聯繫客戶費時 投驛站更方便
內地去年3月施行《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速遞員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速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速遞,若情節嚴重將處一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07萬港元)以上至3萬元(約3.21萬港元)以下罰款。惟內媒周二報道,山東省濟南市仍有許多速遞員未遵守上述規定。
報道指,濟南市郵政業去年累計完成寄送業務量近12萬件,較2023年同期增加9.14%,其中速遞業務量達到逾10萬件,同比增長10.88%。由於速遞數量持續增多,當新規施行後,許多速遞仍被速遞員直接送至代收點,藉此節省時間。有速遞員表示,新規剛開始施行時,他一度盡可能與客戶透過電話聯繫,隨後發現只會影響工作效率。
提成低惟可提高配送量
除了工作時間的增加,「成本」的考慮也讓不少速遞員選擇將快件放到速遞櫃或驛站。有受訪速遞員表示:「目前派送一件的提成為0.8元(約0.857港元),驛站收費0.3元(約0.321港元)/件左右。放在驛站,雖然每單的提成少了,但能大大提高派送量,算下來還是划算的。」
有市民看到被塞滿的速遞站,坦言對此不解,稱:「怎麼驛站還有這麼多快遞,大家都選擇把快遞放在代收點嗎?」對此,內媒指出不少年輕人選擇代收點的原因,一是擔心暴露隱私、二是家中沒人,怕丟件,「放在驛站或者速遞櫃,既方便又解決了自己的顧慮,是個挺好的方式。」
消費者可舉報維護權益
有律師指出,無論是網購抑或收寄快件,消費者填寫準確收件地址,意味速遞公司與消費者形成一種合約關係,速遞公司有義務按照消費者提供準確地址投遞到戶,相關部門應依據規定加大監管速遞業力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旦產生相應糾紛,消費者亦可舉報,維護自身權益。本報綜合報道
有速遞員表示將快遞送到代收站比較省時。(中新社圖片)有速遞員表示將快遞送到代收站比較省時。(中新社圖片)
有速遞員表示將快遞送到代收站比較省時。(中新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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