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姦殺案內蒙漢21載冤獄 獲賠625萬破紀錄

周永剛(右)和律師孫闊(左)手持再審出庭通知書。 周永剛(右)和律師孫闊(左)手持再審出庭通知書。
周永剛(右)和律師孫闊(左)手持再審出庭通知書。
內蒙古自治區男子周永剛冤案平反,獲得58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25萬港元)國家賠償,創下國內冤錯案件最高賠償紀錄。周永剛35年前捲入一宗姦殺案判處死緩,服刑21年後獲釋。他出獄後堅持申訴,最終自治區高院去年重審認定定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1970年出生的周永剛是內蒙古赤峰村民,案發於1988年7月1日,兩名女子慘遭姦殺,她們正是周永剛妻子堂妹。由於周永剛最先發現屍體而列為嫌疑人,同年8月因涉嫌強姦、故意殺人由公安機關收押審查,同年12月正式逮捕,其後判處死緩。周永剛稱,辦案機關提取死者分泌物等關鍵證據缺失,而且沒有展開DNA鑑定,案件偵查階段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
服刑期間曾寫血書申訴
周永剛服刑期間曾寫血書申訴,經過多次減刑,當他2009年12月5日離開監獄時已39歲。周永剛於2018年5月委託律師孫闊向自治區高院申訴,人大代表根據孫闊的匯報意見,向自治區高院就案件提出書面人大代表個案監督意見。同時,自治區檢察院組成專案組再次複查後,向自治區高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書。自治區高院2021年4月作出再審決定,案件去年12月公開宣判,改判周永剛無罪。
今年5月,周永剛向自治區高院遞交《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孫闊解釋,周永剛的賠償金額較高,一方面因為他在監獄失去人身自由的時間長,按每日賠償金的標準計算,單這一項就達360多萬元(約388萬港元),另一方面也有適當照顧的因素存在。孫闊直言,曾多次叮囑周永剛不要隨便借出賠償金及參與投資,把主要精力放在農牧業生產上。周永剛表示,下一步將申請啟動對國家有關機關人員的追責程序。本報綜合報道
周永剛家人四處奔走,留下多張乘車票據。周永剛家人四處奔走,留下多張乘車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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