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處方過期生理鹽水 保健院責任人停職

保健院被揭向病人發放過期的生理鹽水。 保健院被揭向病人發放過期的生理鹽水。
保健院被揭向病人發放過期的生理鹽水。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近日被揭向病人發放過期的生理鹽水,省衞健委醫政處工作人員稱,相關責任人經已停職並接受調查。
湖南有網民上周四在社交平台發消息稱,湖南省婦幼保健院開出門診處方箋中有氯化鈉注射液(即生理鹽水),但拿到藥品後發現已過期至少8個月。從網民發布的門診處方箋可看到,開藥日期為今年5月7日,上述生理鹽水生產日期為2021年9月13日,有效期至2023年8月。
衞健委嚴肅處理
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宣傳部門工作人員上周五向記者證實醫院確實向病人發放了過期的生理鹽水,目前還在調查事件,院方已跟當事人當面溝通。湖南省衞健委醫政處工作人員稱,他們已責成醫院針對患者投訴的情況開展調查和處理,衞健委將依法依規地對醫院的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該醫院官網顯示,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是省衞健委直屬的湖南省首家「三級甲等婦幼保健院」,2020、2021年度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蟬聯內地第一,為最高等級A++。2019年,該院曾向兩名就診者發放了5盒過期藥品。事發後,醫院對涉事人員予以停職或開除處理。內地藥品管理法規定,禁止生產、銷售劣藥。其中,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不注明或更改生產批號;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均按劣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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