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月起自備飲料杯可減1.3元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發布公告,下月1日起民眾自備飲料杯在連鎖飲料店、便利店、速食店及超級市場買飲料時,至少可退還5元新台幣(約1.3港元)差價。
前年用約22億即棄膠杯
環保署表示,台灣前年的一次性塑膠飲料杯使用量達到約22億個。為了使消費者了解業者是否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及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官方要求於營業場所標示「自備飲料杯省_元」或「免費借用循環杯」等提醒字樣。
為減少使用即棄用品,台灣有不少連鎖快餐店早在本月開始推出上述措施。凡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至餐廳購買飲料或套餐等,均可以獲得餐飲減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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