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宗同類事故 倡港借鏡禁放行李架
【本報訊】香港航空客機因行李架起火需急降福州一事,有傳疑因俗稱「尿袋」的外置充電器起火肇禍。今年以來,已至少發生兩宗相似事件,包括南韓釜山航空航機,事後多間航空公司禁止行動電源不可放在頭頂行李架,部分則禁止在機上使用尿袋為個人裝置充電等。註冊機械工程師盧覺強認為相關要求值得香港借鏡。
今年1月28日、2月24日,南韓釜山航空、馬印航空(Batik Air Malaysia)分別發生飛機因存放在機上行李架的外置充電器起火事件。事後,南韓政府在本月初禁止將充電器寄艙,亦要求禁止放在飛機行李架內,連飛機內使用或為外置電源充電亦禁止,亦須將後備電源在端口位置貼上絕緣膠帶,或要用膠袋包好。而釜山航空、大韓航空、韓亞航空、濟州航空等至少7間公司亦有相似規定。
泰國航空、亞洲航空、長榮航空等亦從上周六(15日)起,禁止在機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手機、電腦等個人裝置充電,亦不准用機上USB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新加坡航空亦自下月起實施同樣規定。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則直接要求所有旅客隨身攜帶的尿袋均不得放上頭頂行李架。
至於香港的航空公司,國泰航空、香港快運、大灣區航空及香港航空均禁止任何備用鋰電池及移動鋰電池充電器託運於寄艙行李內,只可存放在手提行李並妥善存放,例如獨立包裹電池防止短路。香港航空亦禁止乘客在機上使用「尿袋」為裝置充電。而大灣區航空則於飛機起飛、降落及滑行時,禁止乘客使用有關設備。
應用隔熱袋存放
盧覺強認為相信充電器跟身擺放,而不准放行李架,能有助乘客更快發現發熱問題,減低起火引致的影響,香港可能引入相關規定。消防顧問梁錦得則建議市民,將充電器與其他物品分隔開,亦可用防火物料的隔熱袋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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