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欠阻嚇性 去年首10月窺淫案升近兩成
【本報訊】《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已生效近3年半,去年1月至10月,執法部門接獲共563宗窺淫及相關罪行案件,較2023年同期上升約3.3%。而在各種窺淫相關罪案中,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影裙底、高炒影胸部)的案件最多,佔窺淫類罪案逾50%。
去年1月至10月,執法部門接獲4類有關窺淫相關罪案繼續上升,其中單是窺淫(偷窺和偷拍行為)案件有146宗,相較2023年同期上升達18.7%;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的罪案則有296宗,相比2023年同期略微下降2.95%;而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影像則有5宗,同比下降兩宗;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則有116宗,同比上升6宗,增幅5.45%。
最高可判監5年
執法部門提醒市民,若身處的地方屬對保存私隱有合理的期望,如獨立更衣室、廁格、私人睡房、劏房、已上鎖的辦公室,則任何人在該地方暗中進行觀察或拍攝,即使當時事主穿戴整齊,並未有露出任何私密部位,亦屬違法。
規管偷拍及發布等行為的《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於2021年9月30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同年10月8日正式刊憲生效。條例覆蓋的層面包括,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源自窺淫或非法拍攝所得的私密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任何人干犯以上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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