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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假新聞誹謗案 半年內頒判詞

《蘋果日報》被控誹謗的案件於昨日開審。 《蘋果日報》被控誹謗的案件於昨日開審。
《蘋果日報》被控誹謗的案件於昨日開審。
【本報訊】上市公司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於2019年底入稟高院,控告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下稱蘋果)發布該公司從事間諜活動的假新聞,其主席向心和龔青夫婦亦是原告。案件昨日在高院進行開審。蘋果沒有派代表出席。向氏夫婦供稱,他們被限制離開台灣4年。聆訊約半小時便結束。法官於半年內頒判詞。
10文章指原告從事間諜活動
本案原告為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向心和龔青,被告依次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The Age Company Pty Ltd、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Nine Network Australia Pty Ltd及王立強。昨日庭上透露,是次訴訟現時只針對蘋果兩間公司。就第三被告的事宜已經解決,其餘公司方面,原告決定不再起訴。
據入稟狀指稱,被告於2019年發布共10篇文章,其內容失實地指原告從事間諜或者特務活動,對原告構成誹謗或屬惡意失實,並招致原告蒙受損害。原告要求各被告就其誹謗以及惡意失實的報道,作出賠償、專項損害賠償以及懲罰性損害賠償。
蘋果兩間公司昨均沒有法律代表。向心和龔青則有出庭,並分別以普通話作供,需英文傳譯。兩人採納書面供詞,並補充指,兩人自2019年被限制離開台灣,至2023年10月12日,當局不再起訴,並解除離境限制。原告方採納書面開案陳詞,兩人作供後,原告方表示,希望法庭作裁斷時,考慮兩人曾被限制離境多年這因素。法官潘兆童聽罷陳詞,決定押後判決,將於半年內頒判詞。案件編號:HCA 2424/2019
原告之一的龔青昨出庭作供。原告之一的龔青昨出庭作供。
原告之一的龔青昨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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