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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發布議員等人資料 25歲男生緩刑

被告承認發布立法會議員等人的個人資料,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緩刑。 被告承認發布立法會議員等人的個人資料,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緩刑。
被告承認發布立法會議員等人的個人資料,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緩刑。
【本報訊】25歲男學生自前年開始,多次透過Telegram等渠道,發布立法會議員等人的個人資料。他早前承認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並於昨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處入獄3個月,但緩刑兩年。裁判官溫紹明指出,以本案案情而言,社會服務令未必最合適,最終判處被告監禁但准許緩刑。
公開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碼
25歲被告何希賢,報稱是學生。控罪指他於2022年3月31日與2023年9月13日之間,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A、男子B、男子C,及男子X同意下,披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私人電話號碼、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及電郵地址等;另在Facebook一個名為「石鳴新聞社 ROCK & ROAR」的群組,披露男子X的部分中文姓名、顯示其面容的相片及職業,意圖導致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案情指,2022年3月31日,被告於Telegram群組發布立法會議員姓名及電話號碼,包括女子A、男子B的資料。被告於同年5月11日被捕,執法人員檢查其手機,發現他曾於2022年4月6日在Telegram群組內披露男子C的姓名、住址,以及香港身份證號碼等。至2023年7月8日,有Facebook群組發布一則有關執法人員X的貼文,被告於留言披露X的個人資料。警誡下被告說「我係玩吓㗎咋,無惡意㗎」。案件編號:WKCC 16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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