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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露宿者案 8警員全不自辯

露宿者阮文山稱,案發時被最少3名警員襲擊。 露宿者阮文山稱,案發時被最少3名警員襲擊。
露宿者阮文山稱,案發時被最少3名警員襲擊。
【本報訊】8名警務人員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時,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傷害露宿者及破壞對方的家當等,眾警否認刑事毀壞、傷人、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等共10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早前已舉證完畢,法官張潔宜裁定8名被告的案件全部表證成立,案件昨開展辯方案情。辯方表示,8名被告均選擇不自辯且不傳召任何辯方證人,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讓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8名被告依次是郭展昇、韓廷光、梁飛鵬、龐雋詩(女)、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女)及陳守業(27至46歲)。除林華嘉是警長外,其餘被告均是警員。他們共被控10罪,除郭涉及兩項刑事毀壞,另與梁及陳同涉一項傷人罪,其餘被告分別各涉一項至兩項妨礙司法公正及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所有控罪均涉及於2020年2月4日及2月2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發生合共3次的事件,涉及兩名越南籍男露宿者阮文山及LE Van Muoi(阿十),阿十現已身故。8名被告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
7被告未曾習偵緝訓練課程
庭上昨再讀出新一份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案情指,除警長林華嘉外,其餘7名被告於案發前未曾修讀警隊的偵緝訓練課程。控方一度拒絕列入為承認事實,稱該事項與控罪無關,並希望重召眾被告的時任上級,以確認相關紀錄。不過,法官認為沒有需要再傳召證人去確認,並指應以承認事實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DCCC 1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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