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身後財產分布 減爭拗
人生必然經歷生、老、病、死。當人走了,如何妥善分布好自己的財產,讓自己走也走得安樂,不用擔心一旦自己突然「兩腳一伸」,引來家庭糾紛,又或財產被吞佔等,令屬意要照顧的人無法獲益,故此在世時預算設定財富處理指示顯得十分重要。
可設授權書及平安紙
對此,長者可以有多個做法,包括到律師樓訂立持久授權書(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EPA)或遺囑(平安紙)。所謂「持久授權書」,是長者(授權人)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按自己的意願指定一位或多位人士,如子女、親戚、朋友等為受權人,以便他日當自己喪失精神能力時,受權人可代為處理指定財政事務。由於授權人、受權人以至授權書內容須符合一定條件規格及程序,亦須在一名醫生及一名律師的見證下簽署授權書,所以宜事先查詢所需步驟及費用,做好諮詢再行事。
由於若離世人士沒有訂立遺囑,其遺產會依法例規定的份額,分配給他的在世親屬。故若長者對未來遺產的分配有特別要求,便應訂立遺囑(又叫「平安紙」)。所謂「遺囑」,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讓人在生時列明各項資產的特定處理方法,在立囑人去世時便生效,遺囑執行人便按遺囑內容進行財產分配。
理論上,長者可自行以書面記錄遺囑內容,並在兩位見證人面前簽署遺囑及寫上日期,而兩位見證人亦同時在長者面前簽署遺囑及寫上日期即可。但未必每位長者都懂得如何處理文件要求,為了萬無一失,最好還是找律師正式去做相關文件,確保遺囑妥當。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