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專家樓評:物業遺產承繼繁複 宜立遺囑減爭議

以往,人們對於訂立遺囑(平安紙)有忌諱,惟時移世易,訂立遺囑已非禁忌事,預早安排遺產去向,免卻日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及爭執。至於地產資產,又有甚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呢?
首先,遺產在扣除離世者債務、稅項及遺產管理費用等後,會就離世者有否訂立遺囑而作出分配。若有遺囑,將根據生前意願分發遺產。若沒有,財產會根據香港法例第73章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以特定遺產受益人次序分配,分配組合較繁複及因人而異,大致來說次序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近期就有一部電影講述一對同性伴侶,多年來同居於一單位,其中一位離世後,由於未訂立遺囑,遺產由離世者長兄繼承。因此,透過遺囑、持久授權書或信託等方法,才能有效地確保親人得到妥善照顧。
受益人可免繳印花稅
此外,若離世者在生前以聯名方式擁有物業,要留意業權是屬於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還是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若屬分權共有,其中一方身故,離世者業權將會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分配予遺產受益人。若聯權共有,離世者權益將自動轉移至仍在生的聯權共有人手中。由遺產得來的物業,受益人可豁免繳付印花稅。
若遺產物業仍有按揭,會有不同處理手法。如離世者生前有購買樓宇按揭壽險,投保銀行會提供身故賠償,助償還樓宇按揭欠款。如離世者沒有相關壽險,因償還按揭的戶口被凍結,根據銀行一般喪親指引,受益人可獲銀行提供約一年酌情權,繼續還款直至遺產承辦處能發出官方證明。
最後,遺產物業受益人需到銀行辦理轉名手續,否則銀行不能賦予任何權力予受益人,當遺產物業完成所有手續及轉名後,就可按正常按揭程序辦理物業貸款或出售物業。承繼遺產物業的處理手法及程序十分繁複,詳情應找律師諮詢。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 曹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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