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宏觀分析:沾手元宇宙 勿忽視限制

由去年開始一直熱烈討論的,除了加密貨幣外,就是元宇宙(Metaverse)和非同質化代幣(NFT)。元宇宙的概念,最早在1992年美國小說家史提分森的科幻小說《Snow Crash》中提出。在小說裏的元宇宙,是一個共用的虛擬空間,每個人都擁有虛擬身份。這和Facebook在去年11月發布的元宇宙視頻是一致的,Facebook更直接改名為Meta,預示力攻元宇宙。而要進入這些虛擬空間,需要使用虛擬實境(VR)或擴增實境(AR)眼鏡。
美國遊戲公司Roblox於去年3月在紐約證交所上市,招股書內首次提及「Metaverse」元宇宙一詞,開始帶動風潮。該企2021年報顯示,Roblox每日活躍用戶達到4,550萬人,全年營收19億美元,可說相當不錯。
另一間美國電子遊戲開發公司Epic Games,在其推出的遊戲《Fortnite》中,舉辦過多次演唱會,多名流行歌手包括饒舌樂手斯科特(Travis Scott),都曾在虛擬世界中表演,而斯科特的演唱會就吸引了1,230萬名觀眾,相當熱鬧。迪士尼公司也表示,米奇老鼠有一天或許會出現在元宇宙和粉絲互動,並準備讓人在家中體驗在元宇宙的迪士尼樂園。
各虛擬空間非貫通
意想不到的是,不少現實世界中的品牌亦紛紛嘗試進駐元宇宙,如Gucci曾在2020年8月,在Roblox發售一款限量版虛擬手袋,售價從原本的約5美元,一度急升至約4,000美元,比起在現實世界中同款手袋3,400美元的售價還要高。另一品牌Ralph Lauren也在Roblox推出虛擬時裝系列,讓玩家購買復古運動服,每件售價約1.25至3美元。
商人觸覺是敏銳的,虛擬產品生產成本較低,卻可賣得更貴,故元宇宙可說是商機無限。香港也有地產公司在虛擬空間買了一塊土地用來發展。Meta的元宇宙提供虛擬辦公室,供人辦公和開會,更提供辦公軟件,讓人可以在那裏真正辦公。
雖然元宇宙有那麼多的商機,可是也有不少限制。首先,不同的公司提供不同的虛擬空間,各自獨立。例如在Meta的世界,就遇不到在微軟虛擬空間的人,所以參與開發虛擬空間的公司愈多,就可能需要在更多不同的虛擬空間來回,情況猶如你需要用Zoom和Teams,分別和不同的客戶開會。
未有法律保障資產
其次,元宇宙中的資產是否有法律保障?假如在元宇宙賣假名牌,應受甚麼法律約束?是伺服器所在地的法律?元宇宙公司註冊地的法律?還是交易地點的法律呢?這些生意的稅收,歸屬地又應該是哪裏呢?此外,Meta的元宇宙需要使用VR眼鏡,售價約300美元。微軟的元宇宙需要用AR眼鏡,售價約3,500美元。這些價格需要更大眾化,才可以普及。
雖然有種種限制,可是元宇宙也有令人興奮的用途和商機。相信不久以後,當技術更成熟,法規能跟上,價格更實惠,元宇宙可以開創一個大市場。
香港電腦學會金融科技專家小組執行委員會成員 黃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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