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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旺角非法集結 兩男明年2‧13判刑

案發當晚便衣警察於朗豪坊外制服示威者。 案發當晚便衣警察於朗豪坊外制服示威者。
案發當晚便衣警察於朗豪坊外制服示威者。
【本報訊】前年6月4日晚上旺角朗豪坊外有大批市民集會,有人手持白色蠟燭及打開手機電筒,同晚有人用圍欄堵路。兩名男子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當晚用圍欄堵路及拒捕,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判刑。
拒捕罪獲存檔不起訴
兩名被告劉雨釗(55歲、送貨員)及曾子良(55歲、物流公司東主),承認於2020年6月4日在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附近參與非法集結;兩人另各被控一項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則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案情指案發當日,警方在旺角朗豪坊一帶埋伏,防止入夜後有示威者進行非法活動。當晚有示威者到場進行悼念活動,他們持白色蠟燭及打開手機電筒,其後有人高叫「光復香港」及「香港人建國」等口號,及後散去。及至晚上近9時,約50人走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交界馬路,有人搬圍欄及卡板堵路。兩名被告亦有份搬圍欄,便衣警員上前阻止及後將兩人拘捕。案件編號:DCCC 7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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