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內地個人養老金 年繳上限1.3萬

內地對個人養老金作具體規定。(中新社圖片) 內地對個人養老金作具體規定。(中新社圖片)
內地對個人養老金作具體規定。(中新社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和證監會上周五發布《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帳戶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訊息披露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其中,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萬元人民幣(約1.3萬港元)。
資金帳戶封閉運行
參加者應該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商業銀行渠道,開設個人養老金帳戶,選擇一間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帳戶封閉運行,參加者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及符合國家規定等情形便可領錢。
此外,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加者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表示,今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已經在先行城市推行,其中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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