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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總內非禮 文員脫罪 官下令還押 候精神科報告

【本報訊】政府合約男文員涉在政府總部的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內非禮女同事,更伸手欲解開她衫鈕,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非禮罪及交替控罪企圖非禮均不成立。暫委裁判官布喜后裁定被告案發時的確有重複要求女事主除衫及嘗試解開其衫鈕,惟考慮到辯方專家證供指,被告患躁鬱症且當時可能出現急性認知錯亂,在犯罪意圖上存疑故裁定其脫罪。不過考慮到被告行為及精神狀態,不知會否危及其他人,裁判官下令還押他至8月19日再訊,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決定須否判處醫院令。
信納受害人 惟犯罪意圖存疑
29歲被告陳德俊,現已被解僱。他被控於2021年8月2日,在金鐘政總25樓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非禮女子X。裁判官裁決時認為X的證供誠實可靠且實話實說,X所述事件確有發生。至於拘捕被告及進行錄影會面的兩名警員,亦不曾向被告使用暴力或作威逼利誘,且無剝奪被告的權利。裁判官認為,任何正常人必然會視案發情況為猥褻。
據被告自辯時披露,他於18歲時首次精神病發作,一度強制住院治療,其後定期覆診及情況穩定,惟去年7月起開始情緒不穩,身邊有同事討論《港區國安法》等亦令他感擔心。裁判官指,被告過去一直跟從醫生指示服藥,但自辯時稱案發前突然自行服食過量藥物,而在錄影會面時則稱當日沒有服藥,其後又向精神科醫生稱曾服藥過量,裁判官認為被告服藥過量的說法值得商榷。惟據辯方精神科醫生指,即使被告沒有服藥過量,仍有可能出現急性認知錯亂,嚴重時更會有幻聽幻覺等。裁判官認為難以排除被告案發時受到躁鬱症及急性認知錯亂影響,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ESCC 16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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