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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濫收水電費 促聯合打擊

劏房問題嚴峻,租管成效受質疑。 劏房問題嚴峻,租管成效受質疑。
劏房問題嚴峻,租管成效受質疑。
【本報訊】水務條例、租務管制條例先後生效,仍有不少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議員鄭泳舜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至今接獲約5,000多個新劏房租約登記,平均每月約1,000多個登記。他估計數量僅為正常的一半,而該署過去3至4個月巡查了500宗個案,主要為探訪租戶,推廣條例為主,未見加大力度執法。
港府表示多個部門將聯合打擊違法行為,包括差餉物業估價署與水務署強化聯合巡查,及可由劏房租戶直接向水務署提出安裝獨立水錶等。鄭認為濫收水電費問題嚴重,而各部門掌握的資料分散,水務署以往又較少執法,需聯合打擊「炒水炒電」問題,並促當局透過地產代理向租客加強宣傳及執法。
業主會斥當局無嘢搵嚟做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批評當局「無嘢搵嚟做」,以往業主為方便處理水電費,會經過地產代理,在租客同意下定出定額收費;而電力公司累進制收取電費,加上有燃料附加費,即使安裝獨立電錶亦難以計算每戶費用。佘同意劏房戶可要求獨立安裝水錶,但擔心樓宇未有位置設多個電錶;而安裝需得到電力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批准,難以實行。
對於過去有劏房戶不敢舉報業主濫收水電費,擔心被趕走,佘慶雲指在租務管制下,租客已獲保障4年租住權,業主不能趕走租客,如租戶遭濫收費用,亦可控告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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