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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磚案 次被告母稱警阻兒服藥

【本報訊】兩名青年被指於2019年11月上水示威現場掟磚,導致70歲清潔工被磚擲中死亡之案,昨天於高院續審,輪到辯方開展案情。首被告表示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次被告則傳召其母親及兄長作供。次被告母親指其子約13歲起已患有焦慮症。兒子在錄口供期間一度病發,她曾要求警員讓兒子服藥,但對方稱錄影完結才可服藥。
焦慮症發作 錄影後始准食
兩名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8歲)及陳彥廷(17歲)。他們原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謀殺男子羅長清(70歲,清潔工),及於同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現年63歲男子X,以及參與暴動。但法官前日(27日)裁定控方證供不足裁定謀殺罪成後,控方將控罪改為誤殺。
任清潔工的次被告母親趙珮因昨供稱,警方叫她陪兒子錄口供,但稱錄影時她不可作聲。她指會面中途,見到兒子手腳抖動、眼神無法聚焦,認為是焦慮症開始發作的表現,但又不能作聲。在錄影中途休息時兒子表示頭痛,她曾向警方要求讓兒子服藥,但警方指錄影後才可服藥。
次被告胞兄陳彥勳供稱,胞弟被捕前警察上門,當時只有他在家。警方要他叫胞弟回來,否則便拘捕他女友。他其後與胞弟均被捕,但翌日他則獲釋放沒有被控。案件編號:HCCC 32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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