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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廈 圖姦智障9歲女童 巴裔漢重囚10年

【本報訊】智力遲緩的9歲蒙古裔女童,懷疑在尖沙咀重慶大廈一間賓館度宿時,遭母親認識的巴基斯坦裔已婚男子強姦。涉案男子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脫,但作交替的企圖強姦罪則罪成,昨在高院被重囚10年。高院暫委法官布思義指控罪嚴重,被告與事主年齡相距大,事件為事主帶來深遠影響。官又指若非犯案中途被揭發,被告將繼續向事主施暴,本案亦無異於強姦罪,判刑須具阻嚇性。
事主智商如未滿3歲
已婚57歲被告Aftab Amir(馬力),於1981年來港並任職廚師。被告與妻子育有5名兒子及4名女兒,妻兒現居於巴基斯坦。他被控在2019年10月8日,於重慶大廈某賓館客房內,強姦當時9歲的女童X。案發時,X跟隨以難民身份留港的母親A及孖生兄弟B一同生活。臨床心理學家認為,X的智商只如兩歲10個月大的小孩。
辯方求情指本案情節離奇,事發時B同在房內,A亦不時進出房間,被告卻仍犯案,直至後來遭B揭發。辯方指,如被告有意繼續強姦,大可視B的聲音為背景噪音,但被告當時如被當頭棒喝,即時停止行為並感羞愧。辯方強調,被告事前沒有預謀,即使涉違反誠信,程度也屬較低;控方案情指,案發時A剛與男友分手且無處容身,遂找被告並帶兒女到其租住的賓館度宿一宵。A其後去洗衣房洗衣服,留下被告與X同床躺臥,B則躺在地下床墊上。及後B聽到X大叫,發現被告在摸X雙腿之間。B及後將事情告訴A,A掀開被子,發現被告和X均下身赤裸。A先以手機拍照,再將子女帶走,並安排友人帶子女到警署報案。
案件編號:HCCC 5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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