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不平則鳴:此時不立法更待何時

新一屆立法會後天宣誓就任,而本屆政府任期到年中為止,那末有甚麼施政立法大事,是最適合在這半年中必須和必要,以及有條件可以完成呢?自然是23條本地立法,因為已到瓜熟蒂落的時候了。
首先,經歷過黑色暴亂,2020年中《港區國安法》實施,去年實施新選制,香港由亂及治,在立法上就欠《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其次,3年來正反方面的經驗教訓已令整體社會打下更鞏固的立法思想準備和社會基礎。再者,第7屆立法會所組成的代表性空前廣泛和專業,尤其有兩位前任保安局局長和多名法律界背景的議員,而連任的議員更在風暴中深刻認識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綜上所述,23條立法已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而東風就是本屆政府是否決心啟動立法程序。可是,特首林鄭月娥在其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的第8段只說「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制訂有效和務實的方案和條文,並擬備有效的宣傳計劃」,即是非常明顯地公然推卸在任內完成23條立法,只做宣傳,是極不盡職和極不擔當,有負中央的高度信任。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其網誌揭露,外國「在香港培育不同的破壞力量,建立大批『代理人』滲透到不同領域,包括教育、藝術文化、媒體及不同組織……刻意製造『一國』與『兩制』之間矛盾……圖謀以『兩制』抗拒『一國』。」國安危機情況已十分嚴重,23條立法豈容再拖?
下周立法會大會召開時,將出現首任、前任、上任及現任的保安局局長同時坐在會議廳的場面,即葉劉淑儀、黎棟國、李家超、鄧炳強四代保安局局長同堂。四強聯手,加上立法會全力支持,試問林鄭月娥還有推卸不在任內完成23條立法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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