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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兩女生 小學教師監3年

被告張秉樞 被告張秉樞
被告張秉樞
【本報訊】沙田一間小學的男教師,於2016年至2019年多次在校內非禮兩名女學生。該教師經審訊後,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6項非禮罪成,被判即時監禁3年,刑期為裁判法院的判刑上限。裁判官陳炳宙指,刑罰須表達社會對此類罪行的厭惡。他斥責被告身為教師,製造藉口親近女童,利用她們的無知和不懂反抗,從而侵犯她們,行為令人齒冷。他更駁回被告要求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之申請。
確診患癌求輕判
57歲被告張秉樞,被裁定於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在沙田某學校內3度非禮女童Y,及於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11日期間,在同一學校3度非禮女童X。兩女童於2016年首次被非禮時均為9歲。控方證供指被告多次藉遞物品給女童,乘機觸摸女童胸部,及曾逼Y至靠牆後,隔着衣物以其下體貼住Y的下體。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已因此案辭職,失去逾300萬港元的公積金,並承受精神壓力。此外,被告早前更確診患上大腸癌,因此請求法庭輕判。
裁判官昨裁決時表示,X和Y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雖然辯方質疑她們在首度遭遇非禮時,並未作出投訴,但陳官認為她們當時年僅9歲,不懂反應和處理並不足為奇。惟她們就部分事件的證供有分歧,故被告被控的8項非禮罪中,其中兩項獲判不成立。案件編號:FLCC 5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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