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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聯會撐發牌 規管境外物業銷售

消委會發表研究要求就海外物業銷售設發牌制。 消委會發表研究要求就海外物業銷售設發牌制。
消委會發表研究要求就海外物業銷售設發牌制。
【本報訊】近年不少市民在境外置業,衍生的爭議亦不少。消費者委員會研究發現境外置業銷售問題多多,要求設立代理發牌制度,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榮譽主席郭德亮表示,現有五至六成銷售境外物業的代理都沒有持牌,他贊成修例,擴大地產代理監管局職能,要求所有銷售境外物業人士亦要持牌。
促修例擴地監局職能
郭昨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指,地產代理監管局早年曾向持牌代理發出執業通告,對持牌代理銷售境外未建成物業作出指引和規限,要求代理跟進境外發展商項目業權、徵詢當地法律意見等,持牌地產代理需要遵從,但非持牌人就沒有監管。近年在境外置業的港人愈來愈多,爭議也不少,應將非持牌人納入監管。他認為,如果成立另一個規管境外物業銷售的地產代理監管局,是「遠水不能救近火」,最便捷的做法是修例擴大地監局職能,要求所有銷售境外物業人士亦要持牌。
消委會主席林定國則表示,銷售境外物業人士如非持牌,需要向買家聲明,但部分代理人並沒有這樣做,而法例容許持牌代理聘用非持牌人士銷售海外物業,令情況更為複雜。
議員陳恒鑌亦贊成就銷售境外物業設立發牌制度,他表示曾跟進市民就境外物業買賣求助,政府一直不肯修例,買家遇事只能報警或向消委會投訴。陳認為,目前議會處理修例較以往快,希望政府不要再在相關問題上歎慢板,又說就算政府不主動修例,他亦會考慮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近年不少港人移民海外置業。近年不少港人移民海外置業。
近年不少港人移民海外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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