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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灣仔10月暴動案開審 指11被告逃跑遭截

當日有人駕駛鑽地車去破壞馬路。 當日有人駕駛鑽地車去破壞馬路。
當日有人駕駛鑽地車去破壞馬路。
【本報訊】前年10月6日港九多區有示威遊行,其中在灣仔一帶至近傍晚時更演變成暴動,警方拘捕示威者,其中7男4女否認暴動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控方指,當日有人破壞公物、堵路、縱火,示威者築起傘陣對峙,用磚頭和雜物作路障,更有人駕駛鑽地車去破壞馬路,警方施放催淚彈及警告示威者立即離開,示威者反而向警方掟汽油彈還擊,警方展開驅散行動,11名被告均在軒尼詩道上逃跑時被截停,當時他們都身穿深色衣物、使用蒙面物品,並攜有示威者的常用裝備。
穿深色衣物 攜有裝備
11名被告依次為仇銘芝、梁耀文、黎樂恆、何高僑、梁偉楓、林永聰、張鳳嬌、岑朗賢、蘇朗豪、余雪菁及梁思婷。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在灣仔杜老誌道跟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及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的範圍參與暴動。他們另外各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蒙面物品,即口罩或防毒面具,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蘇朗豪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屬於3B級別的能發出雷射光的裝置。案件編號:DCCC 10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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