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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勢力 紛插手 阻國殤之柱移走

還未移走:美資律師行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處理移走國殤之柱。 還未移走:美資律師行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處理移走國殤之柱。
還未移走:美資律師行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處理移走國殤之柱。
美資律師行疑受壓 拒再代表港大處理
香港大學早前透過律師去信要求支聯會在上周三(13日)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會被視為放棄,惟至今已拖延超過3天,國殤之柱仍豎立在港大黃克競大樓內。事件持續發酵,更引起國際關注。據外媒最新報道,美資律師行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處理要求移走國殤之柱的事,但未有交代原因。而港大則回覆指會繼續尋求法律意見。港府方面表示不評論個別行為。
逾20組織干預事件
孖士打早前代表港大向支聯會發信,要求對方在上周三前移走國殤之柱,事件引起國際關注,更受到連串批評。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早前亦批評該律師行協助刪除歷史,指支聯會大部分成員正被關押,但律師行要求支聯會在6天內移走國殤之柱,手法有如「意大利黑手黨」,又聲言不會放棄,要完整地移離香港,或移至美國或歐洲展出,事件亦引起超過20個非牟利組織向孖士打施壓,促該律師行停止代表港大。
根據外媒報道,美資律師行孖士打透過聲明表示,不會再代表港大處理要求移走國殤之柱的事宜,但未有交代原因,又拒絕進一步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機構或個人的行為,指個別行為會否觸犯國安法,須視乎其相關情況,包括事實、相關的行為和意圖、所得的證據等因素而定。發言人又指,香港所有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亦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又指國安法已清楚列出所規定的4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所有元素,奉公守法的人士不要誤墮法網。
團體促通緝高志活
另外,團體「保衛香港運動」昨日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批支聯會長期叫喊「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與假借藝術創作之名的高志活繼續擺放國殤之柱在港大校園,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又指高志活參與世界各地反政府的顏色革命,煽動香港大學生和市民仇恨國家和政府,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對於國殤之柱仍豎立在港大,該團體強烈譴責高志活以藝術包裝國殤之柱,批評高志活「大聲夾惡」恐嚇港大損壞他的物品,質疑他心中有鬼,會銷毀國殤之柱等罪證。因此要求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盡快扣押國殤之柱及通緝高志活,同時巡查各大專院校,如發現有違反國安法的政治地標,應盡快提出檢控,防止其毒害校園。
1997年6月4日,象徵悼念六四事件的「國殤之柱」,從維園燭光晚會移入香港大學黃克競平台,擺放至今。港大學生會也自此開展每年六四洗刷國殤之柱的傳統,包括《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第一個六四。
高志活高志活
高志活
團體批高志活以藝術包裝國殤之柱以荼毒校園。團體批高志活以藝術包裝國殤之柱以荼毒校園。
團體批高志活以藝術包裝國殤之柱以荼毒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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