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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立會暴動 劉頴匡擬認罪

【本報訊】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還押的劉頴匡,連同藝人王宗堯、香港大學前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另外13人,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上次提訊時,其中10人已表示不認罪,區院再開庭,處理其餘4名被告,當中包括劉頴匡,案件交由曾被禁止處理有政治背景案件達17個月的法官郭偉健處理,劉表示打算認罪,餘下3人則擬不認罪,法庭已排期於2023年5月29日開審案件,期間劉頴匡繼續還押。
同案共14人 包括王宗堯
昨天提堂的4名被告,分別為劉頴匡(26歲)、范俊文(28歲)、鄒家成(24歲)及林錦均(25歲),他們連同另10名被告黃家豪(20歲)、羅樂生(19歲)、何俊諺(21歲)、畢慧芬(24歲)、孫曉嵐(23歲)、潘浩超(31歲)、沈鏡樂(23歲)、王宗堯(41歲)、馬啟聰(30歲)及文家健(21歲),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除鄒家成及林錦均外,其餘12人另被控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
區院法官郭偉健於去年4月在審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時,痛斥示威者的行為與文革式極端主義及恐怖主義無異,又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言論引起爭議。郭偉健之後被禁止處理有政治背景的案件,直至近月才獲解禁,昨天是他首次重新處理相關案件。他昨天處理另一宗案件時,更透露自己已被任命為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案件編號:DCCC 606-610,
1069/2020, DCCC 259/2021, DCCC 76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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