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創作自由非藉口 電影審查護國安

黑暴一役,將香港攪得周天寒徹,當中美化暴力、抹黑政府的文宣「功不可沒」。正正因為法例寬鬆近乎無王管,致令一些打着創作自由旗號、以紀錄片作包裝的反中亂港影片也獲准放映,唯恐天下不亂。國安法業已生效,港府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不利國家安全的電影將不准放映,並大幅提高罰則,可謂遲來的撥亂反正。
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指出,行會通過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國家安全。新法例周五刊憲,下周三交立法會審議。上映未獲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最高監禁3年,罰款100萬元。現行法例下,電影上映前必須交電影檢查監督,由檢查員確定是否准許上映,修例後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國家安全,如有相關情況,獲商經局局長同意,每次可延長審查時限不多於28天,並向申請人索取資料及徵詢法律意見。新例亦賦權政務司司長可撤銷不利國家安全的影片核准證明書,督察可在獲法庭手令下搜查任何地方。
毫無疑問,本港絕大部分電影人皆奉公守法,何況影片要進入內地市場,亦絕無犯禁的可能,修例對他們根本沒有影響。顯而易見,受影響的只是一小撮電影界枯枝,這些人本身有強烈的反中仇共政治立場,拍攝電影不以商業收益為最大考慮,而是以唱衰抹黑中港政府為己任。例如以紀錄片作包裝的《理大圍城》,將暴徒燒砸校園和紅隧等暴行英雄化、悲情化,一味歪曲事實,挑動仇恨。可以斷言,修例通過後,該類影片再無生存空間。
事實上,電影審查制度行之已久,並非甚麼新鮮事,而電影三級制自1988年已經制訂,電影審查也是世界各地都有的制度,並非香港獨有,過去外國也有影片被西方國家禁映。過去香港還算是一個正常社會,電影多限於娛樂目的,三級制已經足夠,惟近年社會愈趨政治化,部分別有用心之徒藉着種種「文宣」宣傳偏激的政治理念,美化暴力行為。別說《理大圍城》不堪入目,黑暴期間各區都有所謂的放映會,播放所謂的顏色革命紀錄片,渲染悲情,煽動年輕人倣效。當年德國納粹主義迅速崛起,電影便是其輿論宣傳的重要工具之一,最終二次大戰爆發,生靈塗炭;黑暴禍港之烈毋庸贅言,電影等文宣起推波助瀾的作用,顯然已到了不可不管的地步。
當然,堡壘最易在內部被攻破,即使修例通過,若港府執法不到位,再多的法律也只會淪為一紙空文。最蹊蹺的是,作為公帑營運的法定機構,藝發局在這3年間,竟撥款近1,500萬元資助反政府、美化黑暴和港獨的「藝術作品」,當中便包括發行《理大圍城》的「影意志」,3年來獲藝發局資助逾270萬元。可見「有毒」電影氾濫成災,港府放任自流絕對是罪魁禍首。
總而言之,所有自由也有底線,創作自由也不例外。過去香港不論是遊行集會還是電影製作皆暢通無阻,現在畫下紅線,部分人覺得自由倒退,但除了怪自己,還可以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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