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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案黎智英申終止聆訊 高院下周一裁決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就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申請終止聆訊。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就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申請終止聆訊。
正在服刑的黎智英就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申請終止聆訊。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定於9月25日在高院開審,預計審期40日。黎早前就本案提出終止聆訊申請,高院本月2日開庭聽取陳詞後,將會在下周一(29日)下午4時,就終止聆訊申請頒布裁決;而本案下周二則會就審訊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5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同審理。辯方在申請終止聆訊時陳詞聲稱,指整個政府是迫害黎智英,而非執行檢控工作,令黎得不到公平審訊。辯方又指,選擇指定法官的過程,欠缺透明度及缺乏保障。律政司則反駁,無任何證據證明「迫害」的指控成立,並強調由指定法官進行審訊,不會對相關被告構成不公。
禁聘洋大狀 申覆核被駁回
法官當日聽畢雙方陳詞後,表示會先待黎之前就聘請海外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下稱Tim Owen)辯護一事,所提出的司法覆核案有結果始作決定。至上周五(19日)高院駁回黎的司法覆核申請,裁定本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監督國安委的工作。國安委有權建議若Tim Owen再申請工作簽證來港代表黎處理涉違國安法案件,入境處長亦應予以拒絕。
本案共涉及12名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他們在2021年8月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於12月8日再提訊。而6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去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作求情及判刑,而部分高層會出庭頂證黎智英。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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