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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房不知醫生已婚 女事主稱遭偷拍

被告婁子堅撐傘離開法庭。(黃仲民攝) 被告婁子堅撐傘離開法庭。(黃仲民攝)
被告婁子堅撐傘離開法庭。(黃仲民攝)
被發布淫照 自爆10次性行為
骨科專科醫生涉嫌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多次發布一名女子的裸照和性愛影片,因而被控4項發布淫褻物品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女事主X出庭作供,承認曾與被告有性關係,但當時不知道被告原來已經結婚。至於涉案的相片及影片,都是在她不知情之下偷拍。
報稱醫生的34歲被告婁子堅,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17日及22日,先後在社交媒體平台Telegram群組發布淫褻物品,即一張裸體女子X為一名男子口交的照片、一張裸體女子X坦露胸部的照片及兩段裸體女子X坦露胸部及陰毛的影片。根據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婁在2011年開始行醫,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
女事主X作供表示,她與被告在2016年6月至9月期間,曾有約10次性行為,每次都在酒店發生。X憶述有一次她發現被告偷拍她,便立即要求被告刪除相片。X強調控罪所牽涉的相片及影片,都是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X在與被告有性關係之後,才知道原來被告已是有婦之夫。雖然她沒有立即與被告中止關係,但很快她已明白,被告不會與妻子離婚,於是便決定抽身離開。
辯方指事主向被告示愛遭拒
辯方律師在盤問X時指,其實X曾經向被告示愛遭拒絕,X因此大發脾氣。辯方又指,X其實一早知道被告已婚,因兩人曾用Facebook Messenger溝通,理論上X會看過被告Facebook上的結婚照。X一一否認,指自己與被告不是Facebook朋友,平時也少用Facebook。
據X的丈夫Y早前作供指出,他在前年5月知悉他與X的婚照被人上載上Telegram群組。Y點進發布照片的帳戶看其個人資料,發現其電話號碼與被告的號碼脗合。Y其後發現同一帳戶發布涉案的淫褻照片及影片,於是和X報警。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ESCC 23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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