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絕交出尿檢樣本,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重判禁賽8年的中國泳手孫楊,按照規定可以在30日內提出上訴,由於案件是在2月28日宣判,意味已經過了上訴的最後限期。
根據最新消息,由於瑞士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在3月20日實施了國家緊急法,故此瑞士聯邦法院官網亦宣布,孫楊案件的上訴期限也獲得順延。內地傳媒就事件詢問孫楊代表律師,只能夠得到「保密」兩個字回應。
孫楊於宣判當日在微博發文為自己辯護,對裁決表示震驚、憤怒及不能理解,已委託律師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不過內地網民就大潑冷水,叫孫楊不要浪費金錢,「律師每一個論點在聽證會都被駁得體無完膚,事實勝於雄辯」、「孫楊已經臭遍全世界了!」、「我以為已經拉倒了」、「還有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