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羽球手判監4年半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銅牌得主、台灣28歲羽毛球手楊智勳因醉酒「執屍」,性侵同樓一名女子,日前被士林地方法院判乘機性交罪成,入獄4年6個月,目前正準備上訴。

醉酒「執鄰居屍」

案情透露,2018年10月18日凌晨1時許,楊智勳酒後回家忘記帶鑰匙,恰巧遇見一名人妻醉臥大樓旁,見她全身癱軟已無力行走,於是攙扶女子上5樓,隨同進入其家並趁她爛醉失去意識,直接在客廳脫下其內褲性侵。

至凌晨3時許,楊智勳將人妻抱回床上,誰知卻吵醒熟睡的丈夫,後者見妻子衣衫不整,黑暗中還有一名全裸男子站在床尾,嚇得立刻質問楊智勳。楊智勳卻答:「你不知道我是誰嗎?我是送她回來的人啊!我是馬康的學弟,你不知道嗎?」丈夫又問:「為甚麼全身沒穿衣服? 」楊智勳則答非所問,不斷重複表示衣褲不見了,向男主人借手機,循着鈴聲找回手機與衣褲,才離開返回7樓住所。

丈夫疑妻出軌鬧糊塗帳

直到人妻酒醒後,感覺下體劇痛,丈夫更懷疑妻子有外遇,氣憤離家出走,鬧出一筆糊塗帳。人妻起初亦以為是同事送她返家,經詢問後才發覺遭人性侵,後經報警查看閉路電視,始發現是住在樓上的鄰居楊智勳。

楊智勳被捕後,辯稱並沒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又謂酒後記憶混亂,誤以為人妻是認識的人,才會扶她回家,並把自己的電話留給男主人。士林地方法院研究過檢查報告後,發現人妻體內除了驗出其丈夫DNA之外,也驗出了楊智勳DNA,證實他確實與人妻性交,而且楊智勳辯稱酒醉無意識,卻在離開人妻家後,仍能順利找到回家之路,法院認為醉酒辯詞不可信,於是判其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