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大型運動會,可以感受各地文化差異,包括傳媒工作。
在香港當體育記者,影相、寫稿要同時兼顧,有時甚至要負責拍片,未必個個身懷絕技,但就必須「十項全能」,因此今屆亞運,大部分本地傳媒都向大會申請能走訪工作及攝影位置的證件,簡稱「EP」證。反觀外國傳媒多數分工仔細,影相歸攝影記者,寫稿歸文字記者,兩者專注做好分內事,毋須因分身不暇影響工作質素。
大型賽事以至今屆亞運,由於「混合採訪區(Mixed Zone)」不能拍攝,禁止半個攝記身份的「EP」證記者入內採訪,問題就此出現,不能訪問選手文章又何來完整呢?因此本港記者每次比賽都想盡辦法訪問,務求為讀者送上運動員的第一身感覺,不能說誰對誰錯,只是充分感受到香港與外國傳媒文化之異。
說完文字記者,亦想談談攝影方面,就算記者擁有合乎資格的攝影證,亦未必能確保於場館有位置拍攝,以採訪香港隊於男子足球分組賽及游泳決賽為例,比賽前一段時間,大會就會開放予記者登記劃位,「手快有手慢冇」,記者必須手執一張「門票」方可進場拍攝,不過其實所謂「門票」亦相當「求其」,簡單撕開白紙再寫上號碼,自製亦不是一件難事,如果兩人爭位各執一詞,要分辨「門票」真偽就認真麻煩,希望亞委會可盡快解決問題。
袁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