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的前NBA「籃板王」洛文,因未有繳付贍養費而被美國家庭法院判處四項罪名成立,緩刑三年但要參與104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並且要給予前妻80萬美元(約624萬港元)贍養費,照顧兩名孩子。聲稱破產的洛文更因為拒絕出庭,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而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