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角春秧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同海關昨日採取突擊行動,相關人員在該店共檢獲約22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同時,糧食店持牌人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的調查仍在進行,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會提出檢控,人員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該店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警告,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新鮮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此外,任何人如將冰鮮肉作新鮮肉出售而違反持牌條件,本署會考慮取消有關新鮮糧食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