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中年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兩人仍有見面及有性關係。男子被指前年有次向前女友提性要求被拒後,綁住對方毆打施襲,並威脅要以紅酒灌她下體來向對方灌酒,最終將對方強姦。無業漢現被控兩項強姦、兩項襲擊及一項非法禁錮罪,昨日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
現年57歲被告蔡偉強,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及11月12日,在其住所強姦當時約40歲的前女友X,及在同年11月11日襲擊X致她受傷,和非法禁錮X。控方昨傳召X作供,她表示與前夫離婚後,與兒子在村屋居住,被告就居於同一鄉村。她在前年1月認識被告,並於同年4月開始拍拖,但至8月尾她因覺得被告脾氣暴躁而提分手。
據控方開案陳詞,X在與被告分手後,仍有見面及性交。前年11月11日X在被告家晚餐後,被告着她不要離開,X認為這是被告的性暗示,於是拒絕並回家。
被告其後到X家,大怒責備X並脫光她衣服,用X的睡衣綁住X的手並掌摑她,又疑似以手機拍攝X的下體。及後他又逼X與他喝紅酒,且曾把酒樽放近X下體,聲稱如她不喝便要灌酒進她下體,最終X亦有喝酒。被告之後解開X,但仍多次掐X的頸和把X的頭部撞向硬物,最終X穿回衣服逃出單位。
控方續指,X逃出單位後被告緊隨,並搶走X的手機及掐X頸,令X失去知覺約2至3秒,最終亦把X推進自己單位。被告回家繼續向X施襲,但之後又向X認錯,並拿出一把開山刀叫X劈死自己。二人糾纏至12日凌晨,最終被告強姦X。X於早上醒來後報警,並透露在同年10月20日亦曾遭被告強姦。被告最終在同年11月14日下午在落馬洲口岸被捕。案件編號:HCCC 1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