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券 周六截止登記

【本報訊】政府首輪2,000元電子消費券已陸續於本月1日起發放,政府昨指計劃將於本周六截止登記,提醒未登記市民應盡快登記。至於在上月18日或之後完成的次輪登記者,會於下月1日收到消費券。消費券炒熱消費氣氛,惟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昨表示,截至前日晚上,消委會共接獲127宗投訴,近半涉及支付平台技術問題,包括客戶服務中心無人接聽等。

政府向每名年滿18歲港人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申請期將於本周六截止,政府提醒市民把握時間完成登記,而擬透過電子登記的市民須在下周一(16日)或之前,將身份證複本上載至消費券計劃網站以完成登記,否則將被視為未完成登記,而不獲處理。至於次輪申請者,即遞交書面表格或於7月18日或之後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其2,000元消費券在經核實資格後,會於9月1日發放。

消委會接127投訴 近半涉支付平台

黃鳳嫺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接獲的投訴中有58宗為電子支付平台技術問題,另有涉及加價、未能使用優惠或未能退款等。整體亦有7至8宗投訴涉及商戶收取附加費,黃指有店舖向市民指,由於電子支付平台向其收取2%手續費,故將費用轉嫁消費者。黃認為對顧客造成不公,她舉例解釋商戶接受以信用卡收款時,附加費亦是信用卡公司向商戶收取,未有涉及顧客,消費券亦應採用這原則。

此外,黃鳳嫺亦表示有不少投訴涉及「最低消費要求」,她指在酒樓食肆頗為常見,舉例如酒樓每籠點心售價僅20至30元,卻要求顧客消費滿100元才可使用消費券,她指政府推出消費券原意為振興經濟,消費金額多寡亦是消費,加上政府在訂立計劃時亦未有列出該條款,建議食肆不應設立最低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