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餐廳經理拿網上圖片,向政府虛報在工廈經營派對房間,企圖騙取約4萬元防疫抗疫基金資助。他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企圖欺詐罪,被判入獄3個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斥責被告渾水摸魚行為嚴重,即時監禁是合適刑罰。
本案28歲被告麥浩霆,承認於去年5月17日至8月27日期間,透過「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申請資助時,訛稱在觀塘工業中心四期一單位經營派對房間業務,企圖誘使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處向他批出資助。
案情指被告從網上下載派對房間的照片,訛稱照片的單位是用作派對房間,並在相關文件填寫虛假的電話號碼。當局派員調查後揭發事件,並未有批出資助。
辯方求情指,被告16歲時從內地來港,努力讀書,考入香港大學測量師學會學士課程,並多次獲得院長嘉許名單,求學時期被告曾到非洲和內地山區做義工。2018年起他與朋友合夥開餐廳,共開設4間分店,聘請30名員工,可惜疫情影響生意。被告犯案只是希望避免裁員,並非精心策劃犯案。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疫情對各行各業都有影響,政府提供緊急援助以解市民燃眉之急,必須簡化程序,無法作精細審批,被告卻利用這機會犯案,過程有計劃絕非一時衝動。裁判官又指,讀書成績好及做義工都不是減刑因素,強調做義工是出於良心,而非「儲值」以求減刑,最終決定判被告入獄3個月。案件編號:ESCC 135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