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張貼侮辱恐嚇法官海報 41歲男子今提堂

【本報訊】警方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探員於本月6日上午,於上水區以「煽動意圖罪」拘捕一名41歲本地男子。據悉,被捕男子於上月28日及30日,分別在上水天平邨一間幼稚園外,以及中區的高等法院大樓公共洗手間內,涉嫌張貼侮辱及恐嚇3位處理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法官之海報。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被捕男子亦涉嫌管有一批帶有煽動意圖的海報,案件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調查後,向被捕男子控以一項「展示煽動刊物」罪,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3名法官審理首宗國安案

涉及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被指在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及撞傷3名警員。

被告於上月27日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2罪成立,並於同月30日在高等法院接受判刑,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判被告2罪共囚9年,另取消他的駕駛資格10年,並充公涉案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