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灣村村霸恃惡行兇,粗言穢語恐嚇記者。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早前獨家揭發西貢相思灣村內違建道路及「神秘丁屋」No.855事件,受到不少讀者關注。昨日東方記者往該村如常採訪期間,竟遇該村村霸擋路,並且語帶恐嚇,「我係唔×開車啊,點×樣啊!」及後以手機拍攝記者的言行,記者當時感到生命備受威脅,並於昨日報警處理。
就相思灣村內的土地亂象,東方記者昨日往上址跟進情況及採訪,並在村內的曉波徑停下採訪車,在黃子洋經營的水上活動店附近了解情況,及後便取車離開。但在取車之際,一名赤膊上身,頭戴太陽帽的中年男子突然擋在採訪車前,並取出手提電話拍攝記者,及後更語帶恐嚇地說:「我係唔×開車啊,點×樣啊!」並利用電話繼續拍攝,約數分鐘後該男子拍攝完畢,才驅車離去。當時記者十分緊張及不安,擔心生命受到威脅,及後即時往警署報案。
有村民透露該名男子姓駱,為村內有名的村霸黃子洋同黨,與黃一起在上址經營違法泊車生意,當有水上活動店客人前來泊車,他們便會安排在曉波徑附近官地上停泊,每輛車收費近百元,惟當司機不時遇上「抄牌」,該批違法泊車黨又不負責。而該些村霸在村內已橫行霸道多時,當中黃更涉在其經營的水上活動店附近僭建碼頭,在海岸保護區內傾倒水泥,違建一個石屎碼頭方便其客人帶同獨木舟下海玩耍。此外,黃擁有的神秘丁屋附近早前亦建有一條逾百米長的違建道路,相信為上址陸續建屋開路,而規劃署於早前亦檢控有關涉事的違規業主。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有關人士明知記者的身份仍作威脅,行為已構成刑事恐嚇,使用粗言穢語則加重恐嚇成分,而擋車行為若出現在公路上,可被視為「路霸」,在法庭的角度上更是判以即時入獄的因素之一。陸又指,記者在工作時容易遇到類似情況,建議在被威脅時拍下當時情況,免被惡人先告狀,如情況危急則應盡快離開現場。
警方發言人表示,有關案件列作求警調查,由將軍澳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