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上周日(1日)起陸續發放,政府表示,首日已透過4間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向約550萬名市民發放消費券。惟有300多名市民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因不同原因失效,消費券至今仍未到手。當局表示,營辦商解決相關問題後將安排補發。
本報日前接獲投訴,市民潘先生上月透過電子方式登記電子消費券,採用支付寶平台。惟電子登記期間,一直未能獲得有關儲值支付工具的相關編碼,故自行填寫編碼,亦成功獲得系統認證,更收到有關確認登記訊息。
惟潘先生一直未能收到首期消費券,遂分別向支付寶及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查詢。支付寶回覆表示,未曾收到其登記,籲他到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跟進並更改資料。其後秘書處有職員向他稱,首輪消費券或已發放予其他人,未必能發放給他。
政府發言人指,有關營辦商已於消費券發放首日,以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式推送通知,告知相關市民未能成功發放首期消費券;須待有關市民聯絡相關營辦商解決帳戶問題,政府會安排補發。支付寶則表示,與政府就消費券派發有緊密的溝通機制,個別用戶有問題可以直接聯繫政府查詢。
另一名投訴人陳女士上周三(4日)以不記名八達通領取首期消費券,惟同日中午遺失八達通。港鐵車站職員協助下,她發現八達通已被他人擅用約133元,故接納對方建議,注銷舊卡,並申請將未用的金額轉移至新卡。
據八達通網站列明,遺失八達通可報失,經核實後,失卡未使用的消費券金額及餘額可轉移至新卡,但須承擔報失後3小時內的交易損失。惟陳女士表示,截至昨日仍未能領回1,800多元餘額,又憂自己無資格領取其後的消費券。她又指,近日網上流傳,有不法之徒因消費券而偷搶八達通卡,對象趁長者出入便利店後落手。
八達通昨回覆指,已與事主聯絡跟進,會盡快安排退回失卡的餘額。八達通又指,只有低於0.1%市民因遺失卡或卡失效暫未能領取,若今月初經網站更改八達通卡,可於下周一(16日)起領取2,000元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