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早已提出,憂慮根據抗體測試決定檢疫期會對「外防輸入」帶來潛在漏洞,惟政府仍堅持措施,允許已接種新冠疫苗、並帶有抗體的人士縮短檢疫期。食物及衞生局昨公布,將於本月18日推出第二階段抗體測試安排,允許抵港人士在機場使用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如驗出有抗體且符合已接種疫苗、預訂不少於14晚酒店房間等條件,可獲縮短檢疫期至7天。有議員指出,若有抵港人士獲縮短檢疫期,檢疫酒店須退回7天款項,部分業界或對此感不公道;而經網上平台預訂的酒店,則未必會退款,須視乎條款細則。
政府將於本月18日起推出第二階段的安排,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已完成疫苗接種的抵港人士,如未持有認可血清抗體測試結果,可選擇在抵港後於機場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待行」期間,自費在機場進行血清抗體測試,但仍須在登機時出示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不少於14晚的確認書,否則不能登機來港。
相關人士須在出發前到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提供者的網站登記及付款,在機場接受抵港檢測後,再接受靜脈抽血作抗體測試,如病毒檢測結果沒有確診,可到指定檢疫酒店等候。血清抗體測試約在兩天內會有結果,如果驗出抗體,衞生署會經指定檢疫酒店聯絡相關人士,將其強制檢疫期縮短至7天,相關人士隨後可與指定檢疫酒店就餘下7晚的房間預訂期安排退款。
不過,相關人士在7天強制檢疫期期間,仍須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須於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血清抗體測試首階段安排已於6月30日推出,其後被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梁子超批評,憂慮縮短檢疫期可能會令周邊城市感到不安,而根據抗體測試決定檢疫期,亦會對「外防輸入」帶來潛在漏洞,強調如果想與其他地區通關,不應急於放寬入境限制。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指,檢疫酒店事前已與港府簽訂合約,當中列明一旦相關政策有變,酒店亦要調整訂房安排,估計抵港人士若獲縮短檢疫期至7天,酒店須向其退回餘下7天的房費,部分酒店或感不公道,因已「留晒房」。至於其餘透過網上平台預訂酒店的人士,則要視乎有關條款,惟有平台服務多個地區,未必會因應港府政策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