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仔涉管有仿製槍械被捕

【本報訊】警方前日(5日)接報,指有人在大嶼北警區一輛巴士上持有疑似槍械,該名人士其後於港鐵東涌站附近落車。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並因應案件的嚴重性派出大量警員於全港不同地區搜捕該名人士。

大嶼山警區重案組探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在東涌一單位,以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拘捕一名16歲少年。警方亦檢獲兩把氣槍,並將有關氣槍送往檢驗,以確認其是否符合相關規例。

警方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任何涉及槍械的案件,並重申非法管有仿製槍械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0條,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