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及提供賄款 兩證券經紀被起訴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間證券公司兩名經紀,控告他們涉嫌分別收受及提供賄款及禮物約20萬元,以安排公司客戶使用一間電腦公司提供的期貨交易電腦軟件程式。兩人已獲准保釋,本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共控5罪 涉款約20萬

被告分別是39歲林靖釗及35歲黃肇鋒(前稱黃詩立),同是灝天環球投資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同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林靖釗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肇鋒則另被控兩項相類罪名。

案發時兩人同為註冊金融機構灝天環球的持牌代理,黃肇鋒是林靖釗的下屬。

其中兩項控罪指,兩被告涉嫌於2014年11月某日至2015年2月18日期間,一同串謀香港金融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總裁,使黃肇鋒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行政總裁接受合共超過12.55萬元佣金,作為黃肇鋒協助及安排其兩名客戶,使用香港金融工程提供的該軟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林靖釗涉嫌於2014年12月某日至2015年2月16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金融工程的職員提供6萬至7萬元,作為他們協助及安排香港金融工程向林靖釗的客戶提供該軟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

餘下兩項控罪指黃肇鋒涉嫌於或約於2014年12月18日及12月某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香港金融工程行政總裁,提供總值1.25萬元的化妝品及一部流動電話,作為該行政總裁協助及安排香港金融工程向黃肇鋒的客戶提供該軟件服務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