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虐打印傭Erwiana、於2015年被判監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早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她為一宗涉及她住所的物業訴訟申請法律援助被拒,要求高院撤銷法援署和聆案官的決定。法官昨天頒下判詞,裁定羅的覆核無合理勝算機會,駁回她的訴訟許可申請。法官指,羅只是為了個人利益才作是次申請,而申請原本可以以書面形式處理,但羅卻要求法官開庭聽取口頭陳詞,因此下令羅支付11萬元訟費給法援署。
羅允彤因為被指先後虐待Erwiana和另一印傭Tutik,法庭已下令羅分別要賠償合共97萬元給她們。不過,在法庭下令羅要賠償80萬元給Erwiana後,羅把自己持有的將軍澳住所的一半業權讓給她的丈夫,高院其後裁定該轉讓無效。另一方面,羅的丈夫又聲稱被羅拖欠300萬元,申請押記令在將軍澳的物業「落訂」,法庭在羅不抗辯下,一度批准該申請,其後接納Erwiana的申請,撤銷該押記令。羅早前更入稟高院申請破產,該案將於8月17日再進行聆訊。案件編號:HCAL 18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