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於早前辭職的元朗區議員方浩軒與助理,於去年6月到荔枝角收押所公務探望一名還押人士時,涉嫌想將一個政府派發予在囚人士使用的口罩偷運離開,他和該還押人士均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法庭裁定控罪表證成立。
25歲的方浩軒和40歲的吳偉豪被控於2020年6月23日在香港串謀,協助方浩軒在未被授權下將一個口罩連同包裝袋攜離荔枝角收押所。吳另涉及2019年11月在元朗一個停車場及倉庫內,藏有多枚汽油彈、100公升汽油及漏斗等工具,而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吳早前已就該案被判監5年。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年6月22日,一名女子到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吳時,吳表示會把一些物品轉交給方及一名被稱為「黑記」的人士,懲教人員藉由閉路電視及錄音系統得悉此事。方與「黑記」於翌日下午到荔枝角收押所進行公務探訪,懲教署則派人監視。近下午3時,「黑記」要求給予方與吳一分鐘私人時間。探訪室內的閉路電視拍攝到,吳拿出一疊文件放在桌上,又從褲袋中取出物品,放到文件之下。方接過文件,雙手在桌下有所動作。方其後離開探訪室,在懲教人員查問下,承認吳轉交了一個口罩給他。吳亦承認將口罩交給方。
方昨天供稱,吳當日攜同一疊文件進入探訪室後,方的助理向懲教人員示意,方和吳需要一些私人時間,助理與懲教人員隨即離開探訪室。吳之後告知文件下有一個口罩,並催促說:「你唔好睇住先,袋起佢。」吳稱口罩是內地製造,而非CSI口罩,表示擔心品質。惟其後懲教人員打斷會面,指探訪室需要消毒,故方返回等候室。方當時預計數分鐘後便返回探訪室,惟懲教人員進入等候室調查,方其後被捕。
案件編號:WKCC 44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