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者支援不足 工會倡設緊急津貼

【本報訊】政府將於今年10月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有工會遞交政策建議書,倡政府把重點放在「救失業」及「保就業」上,建議包括設立緊急失業津貼,向失業人士發放上限9,000元、為期半年的津貼;又或在綜援的基礎上設立「緊急失業支援計劃」,放寬失業者以個人名義申請。

近月失業率有所下調,但工會理事長黃國指政府政策偏重商界,有工友投訴政府援助往往以企業為主導,僱主要求工友分成,但只能啞忍,多個行業仍處於水深火熱。他認為儘管政府早前已放寬綜援資產限額,但失業綜援個案不足整體失業人口的一成。

每月上限9000元 為期半年

黃建議政府在綜援的基礎上設立「緊急失業支援計劃」,淡化綜援的標籤效應,開放以個人為申請單位,將援助金額列為申請人過去半年平均每月收入的50%,並以9,000元為上限、領取期為6個月。如領取期超過6個月,則可轉為申請恒常的綜援計劃。另外,他又建議政府可發放緊急失業津貼作為替代方案,以及研究長遠的失業保險制度。

工會共提出18項建議措施,預計共需48至54億元的每年財政開支。建議包括額外開設15,000個臨時職位,例如着重街道清潔及防蟲滅鼠的工作、開放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予開工不足及放無薪假的工友申請、加強保障零散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