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呃OT疑供詞造假 地署前職員受審

【本報訊】地政總署助理經理進行內部調查期間,涉嫌提供造假的書面供詞,指有前線員工目睹一名被指曾騙「補鐘」的寮屋管制主任有值班,導致調查其後被終止。他否認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的時任上司作供表示,如果他得知被告製作的書面供詞造假,他不會終止該調查。

時任上司:倘知造假不會終止調查

61歲被告林之威,案發時為地政總署助理經理,獲派駐該署的九龍、荃灣及葵青寮屋管制辦事處工作,現已退休。他被控於2019年8月20日,使用一名技工的書面供詞誤導地政總署,而該份書面供詞載有虛假陳述,即該技工於有爭議的兩天,約早上8時在辦公室見過該名接受內部調查的寮屋管制主任。

按時任地政總署駐九龍、荃灣及葵青寮屋管制辦事處經理楊儉明的書面供詞,楊於2019年8月16日收到投訴電郵,指一名張姓寮屋管制主任於同年7月24日及26日未有當值早班,但仍就該兩天申請共1.5小時「補鐘」,楊遂指派被告和另一名助理經理調查。被告其後作出口頭匯報,指有技工指,有印象在上述兩日的涉事時段,在辦事處看見張。被告其後又在書面供詞中,記下技工確認該兩日早上有見過張。楊指如果自己得知被告製作的供詞屬虛假,他不會終止調查。

楊同意被告作為下屬是可靠可信,亦看不到被告有動機在書面供詞造假,或逼迫下屬作出有違意願的行為。楊在回應控方問題時,則表示被告與另一名同事在作口頭匯報時語氣肯定,故在交予署方的報告中,將技工「記得」見過張,改為「確認」見過張。案件編號:KTCC 44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