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鎮暴港應以美為師

美國國會眾議院於7月27日舉行調查1月國會暴亂的聽證會,首次調查會議邀請4名當天當值警官作供,4人在3個半小時內詳細憶述當日國會變成中世紀戰場的情況。另方面,美國政府對本土恐怖分子絕不手軟,在FBI和司法部聯手「圍剿」下,已拘捕500多名暴徒交法庭審訊,這是美國處理暴亂的強力措施和速度。

唔怕唔識貨,最怕貨比貨。香港被反中亂港「港獨」黑暴暴徒蹂躪了一年半,政總警總被圍、立法會被佔領搗毀、社會處於城市游擊戰的血與火的摧殘下,好在得中央立《港區國安法》救港後,暴亂才逐步平息。香港經歷了這樣的嚴重政治災難和黑色暴亂的嚴重破壞,為甚麼特區政府作為管治當局、立法會作為監督當局,在暴亂中首當其衝,備受摧殘打擊,暴亂後不像美國政府那樣迅速檢控及舉行聽證會,從整體層面及社會管理層面,總結經驗及防止再暴亂的社教層面,召開聽證會,讓社會可以鐵面反思、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以利防止再暴亂?

對此,立法會並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政府有效鎮暴和改善防暴的作用,「隻眼開隻眼閉」讓本屆政府動用過千萬元的公帑搞甚麼外判研究瞞天過海,文過飾非,繼續讓政府當局用「社會事件」、「社會運動」、「示威人士」的錯誤定性和稱謂催眠港人及包庇暴亂黑手。

政界中人不是力捧國際經驗嗎?不是力吹以美、英為師嗎?現在美國國會對年初被暴徒入侵也舉行聽證會展開調查及追究行動了,請問香港立法會的袞袞諸公,為甚麼不就2019年7月1日立法會被黑色暴徒佔領搗毀召開聽證會調查?請問立法會為甚麼不就整場黑色暴亂的顏色革命召開聽證會公開調查,讓執法警察、受害商號、受害市民出席作證、控訴、揭露真相?